中新网吉林新闻5月26日电 (谭伟旗 王琪 张双庆)近日,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运用“马锡五审判方式”,采取方便群众诉讼,就地解决纠纷的司法理念,成功调解了一起邻里之间因装修产生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,既解决了双方之间存在的瓶颈问题,又有效地缓和了邻里关系。
据悉,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系上下楼邻居,楼上李某因结婚需要,对购买的二手房屋进行重新装修,并重新铺设了地热管道。楼下张某发现自家整屋棚顶、墙体等多处开裂,于是找到正在装修的被告查看原因,认为是因被告家装修凿地造成,并制止了被告家继续装修。
此后,原告用水平仪对开裂严重的大厅棚顶进行垂直测量后,与同层的邻居家的测量结果进行对比,主张自家棚顶存在肉眼可见的下沉情况。考虑到居住的安全性问题,原告居住在了宾馆,表示不仅要进行石灰层的恢复,还要重新对整屋墙面进行粉刷,同时被告还应承担住宿费。双方私下协商未果,反而愈演愈烈,故原告诉至法院。
承办法官张双庆接手该案件后及时向双方了解实际情况,原告方情绪激动,坚持不退让,并表示可以进行鉴定。被告表示,可能因铺设地热中有某些不当行为导致原告家棚顶裂缝的情况,但因为是老房子,棚顶有裂缝不一定全部是本次重新铺设地热导致的。
另外,原告主张赔偿数额太高不合理。此时,承办法官客观分析案件情况,并提示双方如果进入鉴定程序还会增加时间和经济成本,但双方仍各执一词,互不退让。承办法官秉持着为群众办实事的司法理念,并没有放弃调解,建议双方当事人一同前往案涉两套房屋进行现场查勘。
在了解现场实际状况并充分听取双方的预估价格后,承办法官在现场以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释法明理,对于房屋需要恢复的范围以及价格进行初步的评估确认,对于合理的住宿费用由双方协商处理,引导双方各自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,并在此基础上再次进行调和,希望双方换位思考、理性解决纠纷。
最终,双方达成和解。为避免再次发生纠纷,双方请求法院出具调解书,被告也当场履行了赔偿义务。至此,一场邻里纠纷化干戈为玉帛。
该院一直坚持贯彻落实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示范法院工作精神和要求。接下来,经开法院将继续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作用,践行“枫桥经验”的价值导向,坚持群众路线,既做到司法公正,更做到司法便民,努力把各类矛盾解决在基层、化解在萌芽状态,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。(完)